【侨报记者王伶羽北京报道】犹如坐上了狂奔的过山车,今年天猫双十一的成交总额再次刷新记录达到2135亿元,同比去年1682亿元大幅增长27%。
对于坐在电脑前拼命打字,整夜不眠不休的陈楠来说,也是一年中最为关键的一天,“接待的客人比平时一个月都多。”在她看来,双十一的影响力早已不局限于一个平台,而是线上线下所有买家卖家共同的购物狂欢节,即使她只是一名存在于朋友圈里的海外代购。
但无论是个人代购还是平台代购,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狂欢了。就在新版《电子商务法》(下文称新《电商法》)实施的前夜,一名名叫游燕、在淘宝售卖进口服饰的商家因代购逃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
此事掀起轩然大波,人们的讨论重点除了围绕案件本身是否量刑过重以外,更担忧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做代购,继续从代购那里买到物美价廉的海外商品。在陈楠看来,警钟已经敲响,《电商法》中与代购有关的条款不在少数。
“《电子商务法》的施行势必会对海外代购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可能会出现商品价格上涨的负面消息,”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对《侨报》记者说,“但是无论如何,微商、代购都不应该处在一个法外之地。”
警钟敲响
11月2日,许久未更新的淘宝店铺“ TSHOW 进口服饰”出现了一个新宝贝——一封道歉信,落款人是本店的老板游燕。她称自己目前在广州女子监狱里,“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在过去4年的时间里,游燕通过快递邮寄、雇用“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带货入境,在淘宝销售。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进境时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抓获,同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逮捕。
案件曝光后,网友结合刚刚过去的范冰冰偷逃税款案,认为此案量刑过重。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介绍,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代购行为属于走私行为,10年已是最低量刑,“而与走私罪之间有情节考量的因素,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在他看来,此案引起争议实属正常,“长期以来,监管层并未对电商平台采取这样的举措,先前主要还是在海关层面作出处罚,对于电商平台却是没有过的,这也是未来将越来越严格的信号。”
游燕或许不曾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流动性极大的代购行业里的“里程碑式”人物。
她也见证了一段所谓的代购黄金发展时期,从平台到微商,尽管达摩克里斯之剑早已悬在每个人头顶,丢件、拒绝理赔等问题花样百出,但电脑、手机那头是日益剧增的客户。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
“铤而走险,野蛮化增长,”陈楠这样总结道。她的本职工作是一家旅游公司的普通职员,两年前,利用经常出国的机会在朋友圈里做起了人肉代购,“过海关的时候遇到过开箱严查,但我那一次带的东西很少,所以顺利通过了,但最近风声越来越紧。”
她所指的“风声紧”是今年国庆节期间,网络上传出一则“海关严查代购”的视频。视频中显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所有人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其中,有一个航班查出了100多名代购,排队等待交税。
随后,有不少网友猜测,上海浦东机场此举是为了实施《电商法》而做的提前“预备措施”。但上海海关表态称,个人携带入境物品的政策近期没有变动,不过,在购买贵重物品回国时要注意,超出法律规定免税额度的商品,需要补交相应税款。
个人代购急需转型
陈楠是坐在电脑前迎接12日的第一缕阳光的,繁忙一整夜的感觉对她来说很陌生。“太累了,太难做了,打算不干了,大家保重吧”。从不在朋友圈里发个人动态的她发了这样一句话,不到几分钟便有4个人点赞。
“都是做代购的,”陈楠用手点了点手机屏幕,“你看,这个人还是开淘宝店的,不是大店,但每个月的利润估计我半年都赚不到。”清空家里的库存,另找一份兼职是陈楠能想到的唯一出路。
尽管相关配套法规尚未出台,但目前可以明确的是,个人代购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跨境电商平台需要报送商家的身份信息和纳税相关信息。这意味着,未来代购要以正规主体运作,而且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这个角度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零申报’的现象。”董毅智评价道。
他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海外代购满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提供服务”、“经营”的要件。本条重点在于“经营活动”,并不是说消费者去国外帮朋友带东西就会被认为属于范畴内,在这一点的认定上,可能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
这让陈楠感到压力倍增,“代购和税务成本都将直接上升,那么我们卖的商品必然也会涨价,没有了优价格优势,谁还来买呢?”但她也承认,代购之所以能产生巨额差价,除了进口商品尤其是奢侈品国外价格比国内便宜,更重要的是很多代购偷逃税款。
同时,新《电商法》中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
“物流慢、甚至丢件都很常见,”陈楠说,“如果严格按照法规,以后可能会因此彻底失去客户。”
陈楠的烦恼代表了很多代购。他们把上海浦东机场严查代购的那一天称为“代购黑暗日”,而新《电商法》正式实施则是“代购终结日”。被排除在外的还有曾经的代购主力军留学生群体,以美国为例,留学生身份无法申请到营业执照。
在一片恐慌声中,董毅智却认为短时间内“铤而走险”的还是大多数。但毫无疑问,接下来代购行业、电商行业将面临一轮重新洗牌,“由合规经营者作出替代,许多存在交易惯性的消费者、经营者或将因难以承受、难以适应而退出或作出其他改变。”
大趋势是,未来代购行业可能更加倾向于平台化与企业化,个人代购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
律师:对消费者利大于弊
感到不安的除了代购,还有消费者。代购、海淘已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今年双十一,多名网友表示因为担忧以后还能不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所以采取大量囤货的方式。
这种焦虑放在新规出来前则是另一番景象。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9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新《电商法》,60.8%的受访者关注不得“刷好评”、“删差评”的规定。
其他乱象还有:虚假宣传(65.0%)、“大数据杀熟”(47.9%)、捆绑搭售(37.9%)、微商违规经营(35.7%)、押金被违规使用(29.1%)、个人信息泄漏(38.9%)、投诉维权困难(30.6%)和平台推脱责任(22.8%)等。
从大数据营销泄露隐私到买到假货却无法退货,即使是在淘宝、小红书等大平台上,海淘也不是一件百分百愉快的事。
据陈楠透露,发视频、买小票是朋友圈里很多代购的做法。“一般在微信上进行买卖,基本两方都是认识或者很熟的状态,但这并不能保证商品一定靠谱,买家普遍吃亏在这里。”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新《电商法》都有明确规定。其中有一条最受关注,如果商品出现了问题,平台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此前的三审稿中,是“连带责任”。只是两个字的变动,却动了无数人的奶酪,引发了一场持续5年的电商与政府的拉锯赛。今年8月,新《电商法》意见征求会上,马云——唯一一个亲自出席的互联网公司一把手,发表意见时直言“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
博弈的结果是,从连带变为了补充。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依然是一个好消息,“这次是给彼此双方一个保护伞,代价或许是先前的红利减少,而安全性增加。”董毅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