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需要生效证明吗
2020-07-20 19 人看过
法院不仅是进行判决的地方,也可以对一些事情进行一个裁定,到时候裁定之后会给双方一个裁定书,那么这个裁定书是不是必须要生效证明?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裁定书需要生效证明吗
一般在申请执行的时候需要。
生效证明是权利人实现法律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很多时候法律文书不能得以履行,这就需要权利人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的上诉期过了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人即可去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办理生效证明,从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裁定书的话,其实在申请执行的过程中,是需要生效证明的,其他时间一般不需要这个生效证明,这个主要是在法律文书上诉期过了之后,可以进行相应的操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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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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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飞团队 陕西西安
赵海飞律师毕业于知名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辩护、法学方法论。现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系刑事业务部负责人。从法学院毕业即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承担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其中两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成功争取了无期和死缓的判决结果。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民事方面,主要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近百家因交通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受害人家庭争取了合理的赔偿。同时数次参与公益诉讼,多起刑事辩护援助案件,获得了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称号。在理论研究方面,赵海飞律师擅长法学方法论、刑事辩护方法论研究,多次参与律协及单位重大刑事案件的研讨,作出的建议多数被采纳。秉承着忠于法律,诚信执业的理念,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求索,让正义不缺席也不迟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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