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复查
2020-03-10 28760 人看过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那么,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复查呢,下面就由 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复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提交以下材料:
1、《复查申请书》一份(原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方,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一份(复印件);
- 延伸阅读:
-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引用法条:
- [1]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特邀律师:
祝辉良律师 18911970802
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15年,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在劳动、公司、股权、法律顾问方面具备丰富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史随心律师 15601132776
史随心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已达10余年,电话:15601132776,擅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上述民商事案件上百起,特别在处理疑难复杂房屋买卖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纠纷方面有独到见解,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解决方案,深具丰富的庭审经验。史律师执业风格勤勉尽责,为人处事敦厚可亲,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深获当事人认可与好评。详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