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供用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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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这就决定了,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3个特征:(l)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连续的供给合同。这是由电是一种无体物,只能从不断地使用中才能表现出来的特征决定的。(2)供用电合同不发生诸如财产转让合同中的交货与退货问题,因为电的使用就是电的消费。(3)供用电合同只能按照供电人提出的规格合同签订和履...

什么是供用电合同?

2020-03-05 30278 人看过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 电费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根据用电人的需要和电力可供量订立。根据( 合同法)第177条的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另外,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供用电合同可分为工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供用电合同与生活消费供用电合同两种。

电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这就决定了,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3个特征:(l)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连续的供给合同。这是由电是一种无体物,只能从不断地使用中才能表现出来的特征决定的。(2)供用电合同不发生诸如财产转让合同中的交货与退货问题,因为电的使用就是电的消费。(3)供用电合同只能按照供电人提出的规格合同签订和履行。(合同法)第10章重点对供电合同作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84条之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也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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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研博律师 陕西西安

李研博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以423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曾就职于国家电网公司,深谙能源供应与国企改革。后加入国枫律师事务所,先后为陕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延长石油、壳牌石油、绿地集团、沣东地产、上海上实物业、华亿建筑、陕西能源集团、金明矿业、西部信托、西安通航等多个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李研博律师执业以来,秉持“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执业理念,坚持在客观事实之下,全力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赞赏。所著《集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流转规则梳理》、《非招投标项目备案合同效力分析》等文章均已被威科先行、律商网、北大法宝等法律专业媒体收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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