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输了官司不履行判决怎么办?
2020-03-16 30161 人看过
某村村民我们是肇庆市某县某村村民。早在2003年2月,我们因与邻村发生山林归属纠纷,后向当地县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处理,县政府以我们的申请于法无据为由,不予受理,我们随即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一审判令县政府对争议的山林归属作出处理决定,但县政府不服,上诉到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底,肇庆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行政判决已生效,但县政府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我们两个村的山林归属问题也一直得不到解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难道法院的判决成了一纸空文?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县政府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第一审人民法院至少可以采取以下几措施:一是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县政府按日处50元~100元的罚款;二是向县政府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该法还规定,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邀律师:
李研博律师 陕西西安
李研博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以423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曾就职于国家电网公司,深谙能源供应与国企改革。后加入国枫律师事务所,先后为陕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延长石油、壳牌石油、绿地集团、沣东地产、上海上实物业、华亿建筑、陕西能源集团、金明矿业、西部信托、西安通航等多个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李研博律师执业以来,秉持“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执业理念,坚持在客观事实之下,全力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赞赏。所著《集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流转规则梳理》、《非招投标项目备案合同效力分析》等文章均已被威科先行、律商网、北大法宝等法律专业媒体收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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