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才能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2020-03-11 30496 人看过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8号修订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应当自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签字盖章后7日内,持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和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抵押合同自 注销登记之日起失效。
《物权法》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第二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专业
胡文律师 合伙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67 人,获好评率 10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胡文,女,汉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一名女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一直专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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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15年,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在房产、婚姻、继承、劳动方面具备丰富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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