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须知,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孩子抚养

作者:
离婚须知,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孩子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离婚须知,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孩子抚养

2020-04-29 22495 人看过
离婚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即使离婚的人数很多,但是仍然有许多人对离婚存有疑问。那么离婚时 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离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感谢您的关注!

离婚须知,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孩子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二婚老人继子抚养还是亲子抚养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抚养
父母不抚养孩子孩子要赡养吗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十九条
特邀律师: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陕西西安

婚姻、继承、房产律师李永强,执业年限10+,亲办案例1000+,法律服务理念是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委托人争取财产主动权。李永强律师深谙西安各区法院主审婚姻家事案件法官的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思路,尤其对于房产、股权、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公司股权分割能准确把控,认同“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丰富的经验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李永强律师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实战经验丰富;曾帮助离婚时净身出户女方寻找财产线索,设计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方案,成功争取到价值近800万元的股权及房产;也曾将一审惨败的(屋价涨幅已超100%、一审法院判决借名协议无效)借名购房纠纷案件,在西安中院二审全盘翻案,帮当事人成功拿到房产;另代理拆迁补偿继承案件,女婿主张分割拆迁款,成功为当事人减小补偿款损失近200万。因着当事人的认可,李永强律师被评为华律网2019年度最具吸引力律师,2019年度德伦律师事务所优秀党员律师;目前为陕西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另担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员。每周三至周六是李永强律师义务咨询日,遇到婚姻、继承、房产纠纷的朋友,可以电话预约后到律所免费咨询。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2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层手机/微信:13379097313,固话:029-88377251-306,qq:34752507详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