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

作者: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

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

2020-03-22 33486 人看过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华律网倾情推荐增值服务
线下律所价:99元/份
限时折扣价 9.9
查看详情
放弃住房继承权协议书
专业律师起草,内容直接套用;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陷阱提前预防
华律网 - 18亿人次的信赖选择!
婚姻家庭专业
王朝禹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上海正荣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6 人,获好评率 100% 上海正荣律师事务所

专业专心、专才专注。

18916277747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