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官员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
2020-07-06 21079 人看过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指定异地管辖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保证公正审判推出的一项举措。哪些官员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如果有相关的 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 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哪些官员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
什么级别的官员指定异地管辖,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从今年的情况看,省部级以上官员一律指定异地管辖,厅局级以上官员中部分指定异地管辖,应该综合考虑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官员的影响力,有些处级官员的案子也可以在省内指定管辖。
实践证明,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对于保证职务犯罪案件审判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
异地管辖法院如何选择,有哪些特殊要求
为排除当地对司法审判的干扰,人民法院明确了指定异地审判原则。对曾经担任一定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原则上不由其原任职地法院审判,而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地区的法院进行异地审判。
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应该具备良好的审判能力,硬件设施过硬,避开官员曾经任职过的地区,省部级要案一般指定中级以上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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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 状告县政府不宜指定管辖
- 为什么要对指定管辖作出规定
- 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的的立案标准
- 引用法条: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特邀律师:
赵海飞团队 陕西西安
赵海飞律师毕业于知名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辩护、法学方法论。现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系刑事业务部负责人。从法学院毕业即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承担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其中两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成功争取了无期和死缓的判决结果。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民事方面,主要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近百家因交通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受害人家庭争取了合理的赔偿。同时数次参与公益诉讼,多起刑事辩护援助案件,获得了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称号。在理论研究方面,赵海飞律师擅长法学方法论、刑事辩护方法论研究,多次参与律协及单位重大刑事案件的研讨,作出的建议多数被采纳。秉承着忠于法律,诚信执业的理念,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求索,让正义不缺席也不迟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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