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留学日本,并就职于日本律师事务所,精通日语。已取得证券、基金、期货等从业资格。擅长在债权债务、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公司业务领域,如股权纠纷、融资借款、公司解散、企业日常法律顾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争议解决服务,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熟悉建筑设计、贸易物流、信息技术、医疗器械等行业的企业的运作方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