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对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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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对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是什么(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

能够对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2020-07-06 2968 人看过
有时候,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遇到案件延期审理的状况。那么对于哪些情况案件审理可以延期,对此您又清楚多少呢?接下来 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能够使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欢迎大家阅读。

能够对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以上就是一般情况下案件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案件的延期审理也是为了更好的寻找证据,更准确的还原事实,帮冤者洗刷冤情,使坏人受到惩罚。如果您还有相关方面的问题,我们华律网也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欢迎在线咨询。

延伸阅读:
延期审理的情形
什么是延期审理
如何申请进行延期审理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条
特邀律师:
赵海飞团队 陕西西安

赵海飞律师毕业于知名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辩护、法学方法论。现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系刑事业务部负责人。从法学院毕业即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承担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其中两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成功争取了无期和死缓的判决结果。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民事方面,主要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近百家因交通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受害人家庭争取了合理的赔偿。同时数次参与公益诉讼,多起刑事辩护援助案件,获得了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称号。在理论研究方面,赵海飞律师擅长法学方法论、刑事辩护方法论研究,多次参与律协及单位重大刑事案件的研讨,作出的建议多数被采纳。秉承着忠于法律,诚信执业的理念,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求索,让正义不缺席也不迟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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