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有无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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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有无期限限制商业秘密保护暂时没有期限限制,法律没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

商业秘密保护有无期限限制

2020-07-20 26615 人看过
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是劳动者在所在企业的工作期间或者离职自己的企业后的一段时期内是不能在没有企业的同意下,不能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对自己有一定的利益活动。 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商业秘密保护有无期限限制

商业秘密保护暂时没有期限限制,法律没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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