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及同居生子之

作者:
2008年6月,王某一怒之下将谢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拥有孩子抚养权,理由是:谢某明显缺乏抚养能力并有将孩子送给他人的不良行为。2008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王某诉讼请求。谢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自动撤诉。律师评论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婚姻法规...

未婚子女、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及同居生子之

2020-03-08 32613 人看过

2008年6月,王某一怒之下将谢某告上法庭,请求 法院判决自己拥有孩子抚养权,理由是:谢某明显缺乏抚养能力并有将孩子送给他人的不良行为。2008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王某诉讼请求。谢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自动撤诉。律师评论1、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 婚姻法规定,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婚姻法第25条)。据此,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和母亲均有权(也有义务)抚养孩子,一般来说,参照婚姻法第36条第3款之规定,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不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 抚养费。未经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送养孩子( 收养法第10条)。(本文系张*胜律师原创作品,欢迎阅读,请勿抄袭,相互尊重,交流热线13520840484)2、中国公民户口登记问题。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常住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对此,我们应当注意这样几个问题:户口登记条例是1958年生效的,距今50年了,很多地方不合时宜,比如,公民必须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规定与现今各个省市之间户籍管理壁垒直接冲突。但是,本案中,公民有权登记一个户口的规定是一个根本性的规定,即,只要是中国公民,就有权登记为中国户口,非婚生子女一样拥有此项权利。(本文系张*胜律师原创作品,欢迎阅读,请勿抄袭,相互尊重,交流热线13520840484)3、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登记入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该项权利(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可是,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地当归何处呢?严格的说,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登记。一般来说,各地政府均有相应规定,比如,北京市政府关于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办法规定,非法生育的孩子登记入户时,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生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薄》、生父母《 居民身份证》、婴儿母亲所在地《征收社会抚养费 收据》、 亲子鉴定证明及《 结婚证》(婚内非法生育),其中,有几项要求是不合理的,至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比如,婴儿母亲所在地和父亲所在地 计生委均为收费机关,不应该刻意区分(北京市是为了限制“外来妹”生子后登记为北京户口);亲子鉴定不能作为亲子关系的唯一证据,法院的父子或者母子关系判决也应当可以作为入户依据;规定中模糊了一个关键问题,婴儿是否可以随父亲入户。(本文系张*胜律师原创作品,欢迎阅读,请勿抄袭,相互尊重,交流热线13520840484)而实际上,国务院1958年颁布的《户口登记条例》中已经明确了婴儿常住地登记入户规定,所以,北京市政府无权作出与之冲突的规定----要求非婚生婴儿在京外父母一方登记入户。而婚内合法生育之孩子则可以在北京办理入户,更进一步现露歧视非婚生子女之端倪。4、法院依法判决抚养权归父母一方所有之后,婴儿入户登记是否需要亲子鉴定证明?我们认为,法院的生效判决其效力远远大于一直亲子鉴定;据此,不论父母是否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只要拥有该类判决, 户籍管理部门就不能因为没有亲子证明而拒绝为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况且,法院判决一方抚养非婚生子女后,抚养孩子的一方 户口所在地(限经常居住地与常住地一致)实质上就成为非婚生子女的常住地,那么,依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非婚生子女则应当在该常住地办理户口登记。(本文系张*胜律师原创作品,欢迎阅读,请勿抄袭,相互尊重,交流热线13520840484)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 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本文系张*胜律师原创作品,欢迎阅读,请勿抄袭,相互尊重,交流热线13520840484)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 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5、《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本文系张*胜律师原创作品,欢迎阅读,请勿抄袭,相互尊重,交流热线13520840484)
婚姻家庭专业
郑祥律师 合伙人律师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帮助过 451 人,获好评率 100%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郑祥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法律专家公益律师,北京新闻广播网、法制天地栏目嘉宾主持人。专

13811663507

在线咨询
特邀律师:
曹成律师 13699189272

曹成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北京一家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精品律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广播电台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解调室点评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个人简介曹成律师在创办安嘉律师事务所之前,曾任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婚姻律师、世纪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律师专业代理婚姻家事案件10多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案件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具备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在处理各类复杂的婚姻纠纷案件中,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在婚姻家庭矛盾中的痛苦复杂心情,尤其在与委托人沟通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将深奥而枯燥的法律问题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深入浅出的进行重新阐释,并根据委托案件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特别擅长重大疑难离婚案件的策略筹划、离婚公司股权分割、涉外离婚诉讼,遗产继承等复杂的婚姻家事诉讼业务。另外,曹成律师还专注于对家族企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规划的法律研究与非诉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熟络的人脉资源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获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专业研究曹成律师认为,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细致、耐心的法律服务是一名婚姻家庭律师理应具备的专业素养。但是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仅凭一己之力帮助所有深陷婚姻纠纷泥潭的朋友并不现实,为了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曹成律师组建了一支专业敬业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该团队专门承办股权分割、房产分割、过错赔偿、涉外离婚、继承、综合业务等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事务,是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经过多年的发展,安嘉所婚姻家事团队共同钻研和办理过超过3000个家庭纠纷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曹成律师团队潜心替委托人着想,主张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多样的办案方法,以期将婚姻破裂对当事人造成的情感伤害、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利因素降到最低。成功案例代理过的婚姻相关的复杂大案:1.某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上市,因男方婚内出轨导致夫妻要离婚,曹成律师协助其夫妻协议离婚,为客户挽回损失超过1.3亿;2.某夫妻开连锁餐饮在公司上市关键阶段,因男方长期保养小三,女方提出离婚分割财产要求,在曹成律师律师的协调下,双方最终私下协议离婚为客户挽回损失超过4.3亿;3.帮助鄂尔多斯某房地产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涉案金额超过20亿)的客户保住部分核心资产,巧妙的通过公司股权归属的定义,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详细>>

在线咨询
郑祥律师 13811663507

郑祥律师,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法律专家公益律师,北京新闻广播网、法制天地栏目嘉宾主持人。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14年,被誉为“京城百姓信赖的律师”!执业领域: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14年,对《婚姻法》、《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创造性的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竭力为当事人谋求最大的正当权益,深受当事人信赖和尊重。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运用心理学知识,独创“婚姻危机干预理论”,对婚姻家庭中存在的疑难法律问题,作出科学评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预防家事法律风险的发生和恶化。近年来,代理大量企业家、影视明星、艺术家等有影响的系列复杂疑难家事纠纷案件,对企业家家族财产传承问题、明星、艺术家婚姻、家庭财产的纠纷问题有独到研究。获得较高的成功率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被誉为“家事法律规划师”!部分代表性案例:1、中央美院某知名教授、著名画家重婚案2、林业大学某教授离婚、同居财产分割案3、陈凯歌《无极》电影某副导演离婚案4、某知名评剧表演家离婚纠纷案5、央视旅游频道某主持人离婚案6、安徽卫视某编导离婚案7、央行某高官离婚析产案8、联通某高官离婚纠纷案9、亦庄某五百强家族企业系列财产纠纷案10、雍和宫官书院别墅析产案11、西山别墅分家析产案12、某著名瑜伽教练分家析产案13、清华博士后同居分手费纠纷案详细>>

在线咨询
高源律师 18514478837

高源律师,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婚姻家事部律师团队负责人。高源律师先后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拥有法律和工商管理双硕士学位,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招标师资格。高源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载,主要致力于婚姻家庭、遗嘱继承、房产争议、公司法、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代理,已承办众多数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严密的逻辑思辨能力,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办案能力及案件结果得到了委托人的肯定。?在婚姻、继承、房产等家事法律领域内,不仅能熟稔运用繁杂的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引,同时更能在深入理解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做感情疏导安抚工作。接手案件后先帮助当事人设计和解方案,和解不成再行诉讼,力争把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心理伤害降至最低。同时善于发现和挖掘对委托人有利的信息和证据材料,尽可能多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在公司、股权、债权债务等商事领域,高律师在商学院系统学习专业的商业金融知识,曾在外企、大型央企任职,主导参与多家企业上市尽职调查,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为企业起草、审查、修改业务合同和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书;参加各类合同谈判、商业洽谈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处理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争议/纠纷(如人事、劳资)等等。详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