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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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

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2020-11-18 102 人看过
近年来,司法实务中自然人之间的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增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它既继承了《民法总则》、《 合同法》等法律的部分规定,又在司法实务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具体到民间借贷合同领域的规定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呢?下面由 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禁止通过民间借贷合同高利放贷。按照此规定,涉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在《民法典》公布之前,有关高利贷的规范大多通过司法解释体现,并未有从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于高利贷的原则性绝对禁止将是首次出现在民法条文中,既顺应了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打击高利放贷的呼声,也显示了国家对于高利贷的绝对打击决心。

延伸阅读: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应否偿还
借款人不按时偿还贷款的后果
借款协议时未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应偿还利息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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